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
信息发布者:三里大周 2016-12-05 20:07:01 来源: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载
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作者/来源: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覃政发〔201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38号)精神,区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清理,经审核,决定取消和调整2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18项,调整7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进一步加强对不再实施审批的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承接方案,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办事效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附件:1、覃塘区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计18项)
2、覃塘区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计7项)
2016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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